二選一,你願意當捷運殺人事件死者的家屬,或是殺人者的家屬?
你沒有選擇,他們也一樣。
這不是他們自己選的,他們不知道今天會是這樣。即使是鄭捷的父母,天下沒有父母教育兒女的動機是想辦法毀了兒女的,父母都是照著自己的價值觀培育兒女,即使結果大出意外(每個家庭總是如此),終究父母無法預知,無法為此負責。鄭捷父母能為兒子負責的程度,不多不少,和所有父母一樣。
犯罪者的家庭,受害者的家庭,兩種家庭有相似的痛苦。有同等權利受保護。都需要周圍人們支持、寬慰度過難關。都需要公眾無條件接納:無論鄭捷父母是選擇認同復仇輿論或認同兒子,我們都承認他們其實無可選擇。接納這對父母不知道鄭捷犯案原因,因為從案發開始,人們才有機會想要去瞭解鄭捷。顯然他們親子之間有個痛苦的故事,但是你我都不知內情,所以別假裝我們能為此追訴父母罪責。
多數人明知媒體、鄉民私刑肉搜普通人不對,網路輿論卻飢渴地要求曝光鄭捷父母是否國民黨背景。不對的事,並不會因為用在你心目中惡人身上,就變成對。過去幾個月來,我們抱怨國民黨官員、媒體對待倒扁紅衫軍和太陽花學運明顯雙重標準,因為如果人權保障是雙重標準;如果家屬不和犯事者劃清界線就活該連坐處罰;如果保障與否要看你是否討人喜歡而定,那麼每個人就得當心,未來遭逢變故時,自己應有的人權,標準會操縱在那些對你抱持偏見的人手中。
● 親子控制的界線
每次普通人犯過,媒體與網民便鼓譟,要求犯事者出面道歉,要求家屬出面道歉,特別要求犯事者的父母代理道歉,這當然是要家屬對嫌犯劃清界線,把嫌犯交出來任憑我們為所欲為。
首先討論代理道歉是可能的嗎。
通常案發時犯事者尚未產生悔意,不會道歉。父母沒有犯罪,但如果照實說「發生這樣的事,我們心裡很難過」,當然群眾不滿,視為置身事外。所以父母沒有犯罪,卻須自稱罪該萬死,這不是道歉,是求饒。有人求饒,必有施暴先於求饒存在。鄉民對犯事者的恨意,痛罵宣洩得不夠,外溢到相關者身上。而總是歸咎父母,即使他們沒有犯罪動機。因為這是產權觀念:兒女是父母的財產。這是單向、無止境的隸屬關係。
世上沒人能代替別人道歉。如果有人能代替別人道歉,當然就也能代替別人求婚,代替別人娶親,代替別人決定她應絕食自殺以全守寡名節,在中國古代這些都是稀鬆平常的事,今天卻是犯罪。成年兒女不道歉,道德壓力讓父母搶著替兒女道歉陪不是,意思是:兒女為我所有物,我的意志在他身上凌駕他。兒女不道歉,我能夠並應該逼迫他就範。甚至不必徵求他回心轉意認可,我可以代替他表態。
網民認同父母應掌控兒女,把子女劃為父母的所有物,授權了父母剝奪子女的自由意志為所欲為,子女的自我被父母的自我籠罩而窒息。
台灣正是如此蠻幹。許多父母自覺有權利、有義務代替兒女選校系志願,防止他們行差踏錯。催促兒女去考軍公教鐵飯碗,追求父母理想中既得利益者的人生。過濾兒女交友,決定他們能不能搬出去獨立,能不能出國讀書或旅行,替他們到越南選媳,甚至決定新房能不能上鎖。母親看不慣女兒穿著清涼,把她新買的小可愛當場剪掉。女兒喜歡讀三毛寫浪跡天涯的書,母親怕她離家流浪,在後院把她的書當面燒掉。
不顧犯事者的意志,代替他道歉,這是一種我們視而不見的暴力。這種暴力是為了轉移另一種父母已經崩潰解體無法承受、可見的輿論暴力。
所有父母加諸兒女的暴力,都是社會常規加諸父母的暴力,價值觀的內化轉移。當父母告訴兒女「今晚不准睡覺,等你參考書全部寫完才可以去睡」,父母不是天性邪惡,僅是科舉社會的代理劊子手。在社會功利價值和兒女人本價值的微型衝突中,多數父母總是理所當然選了社會這一邊,未料對兒女最大的傷害莫過於此。如今網民要求鄭捷父母大義滅親,這社會呼聲正在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中不斷沉默迴盪,驅使父母摧殘兒女而不自知。
鄭捷說,他殺人是為了藉死刑自殺結束痛苦。警方問他如果父母也在屠殺捷運車廂現場,他回答照殺。
要從父母手中救出兒女滅頂的自我,唯有每個人切身的反省。
● 人民生存的底線
然後我們討論代理道歉是應該的嗎。
哲學家柄谷行人曾寫到,案發後如果父母表態偏袒犯事兒女,總會遭受社會責難;然而父母當然應該偏袒兒女,如果連父母都棄守,兒女心靈最後防線也崩潰了。人不能處於如此絕境。
這話令我恍然大悟。為何美國法律禁止配偶上法庭作證反對被告,因為個人對國家、人群的忠誠,絕對不能凌駕於婚姻。保護一個人的關係圈,內圈首先是婚姻、親子,然後向外,是鄰里,親友,社區,鄉鎮,城市,接著才是國家,重要性遞減。但在獨裁國家,政府要求人民隨時準備為國犧牲生命財產,所以國家最重要,如文革紅衛兵口號「不愛爸爸,不愛媽媽,只愛毛澤東」。人必須不重要,所以台灣從小訓練我們不相信性善,習慣用權力、懲罰教人識時務守秩序。若有人出格,就該打罵;若打罵無效,就該逐出家門;甚至有人堅信,所有青少年問題都來自新式教育的不打不罵。
然而,個人一旦喪失最基本的精神保護,被剝奪到了極致,再也無可損失,在這種極限精神狀態下,他會如何傷人傷己,是沒有底線的。
連坐,乃白色恐怖時期,有系統迫害政治犯的手段。不僅對政治犯本人通緝、株連、繫獄、處決,警察在住家附近站崗,盤問、警告出入者,鄰里便知道要遠離這戶邪穢不祥之人以免遭殃。權力透過社區孤立他們的孩子、排除他們的妻子養家活口的機會,最深遠地傷害異己,也震懾了整個社區,殺雞儆猴。
台灣曾經向這樣的暴力與分化屈膝,至今媒體對新聞中的替罪羊都是追殺到死還不夠,證明極權的幽靈內化到每個人心中。我們對人權保障很陌生。我們生來就有,原應珍重的愛人本能,如今卻視如仇寇。
當媒體經年累月率領全國追殺替罪羊,創造一個反生命教育的國家,等到青年揮刀濫砍無辜,豈不是這種文化的產物。官員與其提倡樣板生命教育,不如政府放棄對電視頻道的準國營管制,對報紙的置入性行銷收買,媒體才可能正常良性競爭,放棄剝削消費普通人生命來求生存。
社會施壓父母,父母施壓兒女,兒女表面正常,但我們每個人內在如活火山醞釀膨脹著傷害。當傷害爆發,社會繼續以施壓父母、來要求父母代理施壓於兒女,仍以為問題來自施壓得不夠。這單向的極權控制繼續走下去,能有什麼活路?
當媒體把罪人家屬插了草標牽到觀眾面前,喊說「殺吧」,那就是考驗。考驗穿越困在野蠻清朝的你,能否回到二十一世紀。百年民主追求,能否在你身上開花結果。
(作者為金石堂書店商品總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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